e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
 首页 | 学院概况 | 组织机构 | 党团工作 | 教育教学 | 科学研究 | 研究中心 | 专业学会 | 招生就业 | 通知公告 | 针灸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党团工作>>针推学子>>学生管理工作制度>>正文
   
 

黑龙江36选7学生奖学金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2021年03月31日 17:17  点击:[]

第一部分  德育考评

第一条:德育考评分共计10分,占基础分的10%,是依据学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习风貌、遵纪守法、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表现而给出的。

第二条:德育测评采用个人自评、班测评委员会考评、教师参评相结合的办法。即:德育考评分*15%+班测评委员会考评分*45%+教师参评分*40%。

第三条:学生个人自评分在每个学生结合测评内容进行自我总结的基础上,参考评分标准进行自我评定。

第四条:班测评委员会在学生自我总结的基础上,进行客观评定,写出鉴定,并依据平时考勤分数,按考场规则以无记名方式给出每位学生的考评成绩,并有辅导员和班导师会同学生代表在众多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累加后平均,即为班测评委员会考评分。

第五条:辅导员和班导师协商并征求任课教师意见,依据每个学生的实际表现,参照评分标准,给出教师参评分。

第六条:德育考评分标准每项内容分为三个等级:10—9分,9—8分,8—及格。评分过程中,依据学生的实际表现相应给出。

一、政治思想20%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思想教育课,注重提高自身的政治修养,有正确的政治观点,注重学以致用。

3.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改革开放,有艰苦奋斗的精神。

4.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主动并积极参加学校、系及班级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学生党、团员无不参加组织活动现象。

二、遵纪守法15%

1.有正确的民主与法制观念,能自觉遵守宪法和各种法律制度,无任何抵制言行。

2.能正确行使和履行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积极维持国家安定团结。

3.能严格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抵制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三、道德品行20%

1.能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有集体主义观念,热心为他人服务。

2.尊敬师长,仪表整洁大方,无不文明举止。

3.爱护公共设施,能主动积极维护班级、宿舍内的卫生工作。

4.勤俭节约,团结互助,能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学习风貌25%

1.学习目的明确,能为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勤奋学习锐意进取,有创新精神。

2.学习态度端正,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锻炼自学和实践能力。

3.热爱专业,积极参加各种科研活动,有论文及作品等成果。

4.学风严谨,课上认真听讲,独立按时完成作业,无迟到、旷课现象。

5.有求实的学风,考试无作弊级任何违纪行为。

五、社会实践20%

1.能积极主动参加校内外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劳动。

2.有劳动观念,不怕苦,不怕累,主动承担工作。

3.在实践中注重向人民大众学习,了解基本国情,不断充实提高自身能力。

第二部分  附加分标准

一、附加分必须由班级测评委员会根据学生的实际表现给出,并报经学院学生工作领导组审批。

二、因同一事由所受奖励获或处罚只记分一次,以最高限为准,不累加。

三、凡附加分标准内不包括而确需奖励或处罚的由班测评委员会上报学院学生工作领导组审批,校学生处备案。

关闭